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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法院副院长杨炜履职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16-07-26 15:39    作者:商城县人大办    来源:商城县人大网    点击: 次    字体大小:
  
关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炜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

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法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由法工委牵头,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晓岚、黄良文及法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视察组于2015年12月中旬到商城县人民法院及相关单位,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炜同志自2012年以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炜同志于2012年分管执行局、行政庭和司法技术室工作至今,三年来,该同志能够认真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工作是称职的。具体表现为:
       (一)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杨炜同志坚持理论学习不放松,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以适应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有了深层次的提高;二是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全面提升自己的司法水平,为做一名全能法官垫定坚实基础。
       (二)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分管工作。尽职尽责,踏实工作,少说多做是杨炜同志的工作准则。一是分管的行政审判工作,三年来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35件,执行非诉执行案件228件,国家赔偿案件2件。在工作中严把案件质量关,所审结的案件中无一起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也没有一起涉诉上访和不安定事件发生,在全国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上诉率高位徘徊的大背景下,县法院实现了零上访率,做到了案结事了。在工作中注意创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非诉执行和裁执分离工作走在全省、全市的前列,为我市的司法改革打下了基础。我县的行政审判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表彰,2012、2013、2014连续三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二是执行工作是法院较难,较为复杂的工作,执行难严重困扰着法院工作的开展。杨炜同志在分管执行工作期间对本院所有未执行的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分析,澄清了底子,把未执结的案件,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全部上网。在全国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的情况下,县法院共执结 1782件案件,执行标的达3570万元。在执行工作中,该同志组织执行局积极开展各类执行专项活动,通过公开曝光当事人身份、限制高消费、有奖举报、突击执行、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强力推进了执行工作,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执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分管的司法技术鉴定室工作,三年来共接收县法院审判、执行部门移送委托司法鉴定案件327件,依法对外委托327件。在工作中要求司法技术人员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及时依法对外委托。同时经常与司法技术人员勾通,在对外委托时要严格程序,合法操作,确保对外委托鉴定的案件合法有效,为审判、执行部门办理案件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该同志能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于人大信访部门转交的涉及行政审判、执行等方面的案件,能及时办理,及时报告。办理的人大转交的案件,件件有落实。
       (四)落实一岗双责,严守廉政底线。调查中,同志们反映杨炜同志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研究工作、部署工作、考评工作中去,能够以身作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守廉政底线,没有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其分管庭室的干警也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二、需继续努力的地方及建议:
       (一)需继续努力的地方:一是行政审判的影响力还不足。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较少,行政诉讼还没有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主要渠道和调解“官民”矛盾的有效机制,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依然存在;二是 “执行难”问题仍需破解。
       (二)建议。一是进一步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符合立案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充分保护群众的诉权。充分运用协调和解、能动司法等机制,整合资源,运用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二是要加快执行威慑网络平台建设,一方面可以确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绝对的主导地位,节约时间提高执行效率;另一方面也便于信息公开,便于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的行为(如高消费行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