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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视察报告

时间:2023-11-06 15:30    作者:商城县人大办    来源:商城县人大网    点击: 次    字体大小:
  
关于我县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视察报告
(2020年6月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了解我县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阳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6月24日,在县人大机关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情况汇报,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退役军人工作基础得到夯实。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2018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全覆盖的要求,完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建设。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商城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度工作要点。乡(镇)和村(社区)均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县委统一协调、政府统筹安排、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的工作局面。
     (二)建档立卡,落实措施,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正在完善。
对全县近2万名退役军人及其优抚对象进行了信息采集,逐人建档立卡。为我县4名军转干部调整工资标准、91名企业军转干部调整补差标准。争取财政资金28万余元,组织参试退役军人、企业军转干部、军休人员等定期体检。八一、春节期间组织慰问困难大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712人,发放救助资金91万元。申报批准雷俊豪为烈士,发放抚恤优待金160多万元。建立“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库”,开展双拥共建和退役军人表彰活动。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免费上大学、介绍就业岗位。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和烈士信息核实登记,完成烈士英名录编撰工作,对县内的零散烈士墓和革命纪念设施建立了台账。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对商城县革命烈士陵园进行全面改建。
     (三)优抚安置,化解积案,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联合县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制定《商城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为98名1—6级伤残军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24万余元,并为20余人次1-6级伤残军人解决医疗报销费用10万余元。解决辅助轮椅2个;结合医疗救助平台建设,为550人次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住院医疗费用75.8万余元,为7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解决门诊费用18万余元。2019年共安置退役军人22人,接收自主择业退役军人191人。扎实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2110余人次,办理信访案件52起。落实涉军群体“四包四定六控”责任制,对有利益诉求人员逐人建立档案,落实包保责任,圆满完成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保大庆”等重要时期节点涉军信访维稳工作。县法院、检察院、人武部等单位都以实际行动为军人合法权益保障做出了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边组建机构、边开展工作,边谋划发展、边解决问题,各项任务推进有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
       一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制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县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但因时间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人社、民政、住建、医保等部门职能业务联系紧密,联动机制急需建立。二是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都存在人员不足,结构老化,业务素质低的情况。三乡村服务站建设标准低,很多只是挂牌,无办公场地,无办公经费,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四是县光荣院机构虽已转隶,但无场地,形同虚设。
       二是在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医疗服务方面还存在缺项和薄弱环节。
由于历史原因,我县退役军人安置遗留问题很多。一是历史政策城乡有别,2000年-2011年入伍的城市户籍义务兵带安置卡,退役后可安排工作,而农村籍没有安置。二是以前安置在企业的退役军人因企业破产被下岗,生活困难,养老金断缴;安置到上挂部门的13名退役军人至今未上岗。三是困难退役军人面广人多,救助资金短缺。四是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零散烈士墓群保护不到位。
       三是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参与度不高。
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社会积极参与是双拥工作的基本原则,但我县在社会参与方面还很薄弱,企业、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度不高。部分单位和个人认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过是整合了民政局、人社局的部分职能,仅仅负责优抚安置、双拥共建而已,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存在片面的认识。优秀退役军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社会氛围不浓。
        三、原因分析
     (一)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因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安置压力大,有些安置单位没有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日积月累,成为历史遗留问题,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成立后,退役军人集中上访要求解决各类问题。
     (二)各地出台政策标准不一引发矛盾。在国家出台退役军人安置优抚政策的基础上,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尤其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一些利好的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当地退役军人的待遇和生活水平。如参战参核人员超范围全部发放生活补贴,重点优抚对象超标准发放补助金,多重享受抚恤政策等。但随之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同一连队服役的士兵,退役后同等条件下在全国各地享受不同的抚恤政策,同工不同酬,造成新的矛盾。
    (三)现行优抚政策下退役士兵心理失衡。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全面落实优抚优待政策,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但一些年老体弱退役军人,有的因企业改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断缴,有的企业退休后工资偏低,有的身患绝症生活困难,有的在新疆、西藏艰苦地区服役要求享受补助等。更多的退役军人认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了,可以解决退役军人一切事务,一窝蜂涌上来,一些不合情理、超出法规的诉求接踵而来,尽管基层按照政策法规做了大量耐心细致工作,但离上访对象愿望相去甚远,上访人员怨气较大。
    (四)业务技能不熟。由于部门职能界限,工作人员业务综合能力缺乏,上级相关部门缺少对业务专干组织相关系统培训,致使工作人员在日常服务管理工作上经常会遇到不属于自己业务范畴不熟悉业务办理流程无从下手的瓶颈问题。
        四、几点建议
     (一)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效,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制机制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总体要求,逐步提高标准、细化措施、优化服务,落实工作人员编制人事工资等待遇。二是严格按照“五有”标准建设退役军人服务站。积极争取上级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解决优抚金、维修经费、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三是建立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做好与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等部门的职能衔接,打通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将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名退役军人身边。
     (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实际问题
一是畅通安置渠道。对符合政府安置下岗退役士兵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或公益性岗位托底解决就业。二是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帮扶援助机制,重点加强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临时救助,设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拓宽保障渠道。三是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机制,及时了解退役军人思想动向,听取其意见建议,协助解决其反映的具体诉求和问题。通过技能培训、招聘会等措施拓宽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和渠道。
     (三)树典型立标杆,营造全社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一是深入挖掘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通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二是结合退役军人自身优势,积极搭建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矛盾调处、文化传播四大平台,让退役军人从“最可爱的人”蝶变成“最有用的人”。三是用好用活退伍军人内部优秀人才资源,通过组建战友之家、雷锋之家、教育之家、创业协会四个老兵组织,打造退役军人的服务站和沟通桥,弘扬“退伍不褪色”精神,让社会充分了解、支持、参与到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中,激发全社会关心关爱退伍军人的爱国拥军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