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6年6月24日商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6年6月24日商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庆东同志为商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傅联亿同志为商城县审计局局长;
赵岸明同志为商城县统计局局长;
王景昌同志为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 水同志为商城县水利局局长;
崔从枝同志为商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杨允琪同志为商城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任命:
陶宏江为商城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丁鸿朗为赤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义为鲇鱼山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俊萍为赤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泽川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柳学生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丰集人民法庭庭长;
黄 影为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人民法庭庭长;
吕祥庭为商城县人民法院汪桥人民法庭庭长;
熊 伟为商城县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李 军为商城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倪有为为商城县人民法院汪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立林为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 艳为商城县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副庭长;
周 丽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柳 健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曾行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邹 昕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景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先杰为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承慧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朱明彤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建国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何茂彬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箐江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侯名生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荣新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德琼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顺阳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同国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姜爱莲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冬梅为商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决定免去:
阮礼银同志商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传华同志商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纪道福同志商城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陶宏江同志商城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彭怀国同志商城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卫东亚同志商城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
詹克明同志商城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忠恒同志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周世强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万永忠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民事二庭庭长职务;
蔡瑞明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柳学生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丰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 影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达权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吕祥庭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汪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熊 伟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 军同志商城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