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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0-11-02 15:28    作者:商城县人大办    来源:商城县人大网    点击: 次    字体大小:
  
关于《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0年10月30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城建环保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城建环保委组织开展《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由县人常委会副主任陈丽带队,县人大法工委、城建环保委及县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调查组一行先后到鲇鱼山水库及其周边乡镇实地查看了水源现状、库区植被、生活取水口、污水处理厂等,全面深入地了解鲇鱼山水库环境保护状况,听取了鲇鱼山水库管理局、县直相关部门和库区乡镇的工作情况汇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该《条例》,高度重视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积极行动,重拳出击,扎实开展鲇鱼山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加强鲇鱼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
      (一)抓部署,明确责任,完善治理体系。
        为将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治理、保护一体化长效机制,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鲇鱼山水库综合执法大队,研究制定了鲇鱼山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鲇鱼山水库管理局制定了《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制度》,成立了以水政执法人员为主的巡查队伍,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通过加强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落实日常巡查,跟踪交办督办等措施,真正形成由县政府统一管理,各部门、乡镇参与、分工负责、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宣传活动,利用线上微信微博,线下展板条幅等多种方式宣传《条例》,引导群众懂法守法,爱水护水;通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库区垃圾处理,深化群众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
      (二)抓治理,专事专办,解决突出问题。
        集中人力物力,强力整治,先后开展了系列的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果。(1)在“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中,治安处罚4人,销毁报废船只1艘,查扣并没收销毁正在水面运行的“三无”船舶4艘,集中销毁无证船舶12艘,扣押水面停泊“三无”机动船舶发动机4台,涉水乡镇(处)取缔“三无”机动船舶56艘、规范自用船只77条。(2)在渔排渔屋专项整治行动中,扣押并拆除渔屋5个,取缔渔排渔屋12处37个,取缔大型水上餐厅1处,拆除一级保护区大坝内旱厕2个。(3)在网箱养鱼专项整治行动中,取缔养鱼网箱6906只,发放养殖户补助款140多万元。(4)在打击违法违规垂钓专项行动中,查处、劝离违法违规垂钓行为300余起,扣押违法垂钓渔具40余件。(5)在治理河道采沙专项行动中,依法取缔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处采砂点,库区内18条采沙船全部清理上岸,清理干净,并平复了沙场。(6)严格依法惩处,就违法污染水源的行为查处并行政拘留4人,查处盗采库区河砂案件7起,强制执行私拦库汊侵占库容案件10起。 
     (三)抓问责,严格履职,推动责任落实
        将承担鲇鱼山水库水体保护任务的责任单位作为监督问责对象,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县纪委监察委依法严格进行问责。
        二、存在问题
        两年来,县政府在贯彻执行《条例》的过程中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违反《条例》的不法行为依然存在,部分污染环境问题仍然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不力。《条例》贯彻实施前期,县政府及各单位采取各种行动,广泛动员、大力宣传,但从当前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宣传取得的成效并不明显。一是库区周边,主要地区无显著标识或警示牌,二是对周边群众宣传力度不足,水源保护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污水入库。入库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库区周边乡镇及村落。视察中我们发现有些村镇排污口,污水横流,带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垃圾直接进入库区。汤泉池度假区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水质虽然符合企业污水排放标准,但其水质达不到《条例》第十条规定的Ⅲ类水标准,不符合入库标准。
     (三)经营污染。渔业开发公司地理位置特殊,处于商城和固始两个取水口之间,相对于固始县取水口属一级保护区内,渔业公司生产经营时存在影响库区水源质量隐患。违反《条例》第15条规定,一级保护区内不得从事任何与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建设。
     (四)面源污染。根据相关单位反映以及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农药残留物污染问题仍然严重,尤其是沿库村民油茶种植大量使用高磷化肥等农药,经雨水冲刷或水位上涨后,农药残留物汇入水体中,导致相关水域水体浑浊、水含磷超标,严重影响水质。
     (五)私拦库汊。鲇鱼山水库现存库中库及私拦坝体近三十座,截留水域面积约5000亩,目前虽然已有10个私拦库汊侵占库容案件已进入司法执行程序,但该类案件始终立案难、执行难,导致仍有大部分坝路未拆,未与库区恢复连通。少数乡镇在建的生活小区,拟建沿湖大道,已拦截库汊成湖,筑路成坝,且该库汊周边水质肉眼可见能度低、气味难闻,显然水质已污染。
     (六)库区违建。经过两年重点整治,违建突出问题已解决,相关违章建筑均已拆除,并恢复植被,但仍有部分违建房屋虽已查封,迟迟未拆除,有死灰复燃的可能。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沟通协调。县人民政府在成立鲇鱼山水库综合执法大队的同时要整合各职能部门,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到水源污染防治中,主动行使职权,依法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属地管理。要充分发挥沿库乡镇政府、村集体等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全县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活动,解决垃圾、污水入库等问题,确保《条例》规定汇水区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及时发现、报告可能会影响水质的各类问题。
     (三)规范项目审批。在饮用水源地管理保护范围内,所有开发建设项目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水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等,有关部门要在立项、规划、用地、发证等方面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现象发生。
     (四)保障资金到位。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大鲇鱼山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资金投入,用于执法、污染源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多途径筹措生态补偿金,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提高水库上游乡镇保护鲇鱼山水库生态的积极性;重点解决沿库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各类垃圾处理设施,以防各类污染源直接入库。
     (五)加大宣传力度。县政府要继续加强舆论引导,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持续宣传解读《条例》,特别是对水库周边,要在完善水源地保护区界牌及保护标志的基础上,设立水源地保护的永久性公益宣传广告及相关法律警句、警示标志牌等,关键位置除了 张贴《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文外,还应配发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