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发改委等七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关于对县发改委等七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商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规定和《商城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安排,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将于2024年对县发改委等七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2月
二、评议对象
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三、评议内容
对被评议单位2023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方面。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工作履职方面。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县委中心工作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任务完成情况,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三)接受监督方面。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四)自身建设方面。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提高行政效能等自身建设方面的情况。
(五)其他方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为应当评议的其他事项。
四、征求意见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部门的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将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征求意见日期:2024年4月29日—5月31日
五、评议分组及联系方式
第一调查组(评议对象: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第二调查组(评议对象:县教体局、县公安局)
第三调查组(评议对象:县自然资源局)
第四调查组(评议对象:县民政局、县水利局)
电话:7921351 邮箱:xrdb7921351@126.com
特此公告。
商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