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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时间:2018-08-16 11:14    作者:县人大办公室    来源:商城县人大    点击: 次    字体大小:
  

商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内      设      机      构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重要文稿和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3、草拟以县 大常委会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负责机关的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  
等工作。
4、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研究。 
5、负责常委会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及对民主法制
建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6、编辑县人大常委会公报期刊,编写县人大常委会大事记。  
7、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编制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8、负责机关的学习、考勤、来客接待、行政、财务、房产、车辆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为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  
9、负责机关的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制度管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增强政治责任感,为领导和机关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10、 承担县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常委会、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对口联系部门及各乡(镇)人大有关工作的联系。  
11、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交办的其他
事项。

 
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组织草拟或审议修改与本委员会工作有关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做好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县政府工作报告的初审工作。
2、了解与“三农”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审查了解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发现不适当的,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纠正的建议报告。
4、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议案及批评、建议、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或报告。
5、对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和有关财政安排进行初审,提出意见。
6、加强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联系,听取有关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等情况汇报,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或建议。
7、加强同本委员会有关的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有关群众来信来访。
8、组织有关农业和农村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活动。
9、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和上级人大有关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科文卫委主要职责

1、了解宪法和有关教科文卫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了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教科文卫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有关执法检查,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活动。
2、草拟或修改与本委员会工作有关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做好县政府及其所属教科文卫工作部门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的初审工作。
3、审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预算、决算草案中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事项,了解计划和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4、审查了解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县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发现不适当的,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纠正的建议报告。
5、负责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修改意见的工作。
6、加强同县政府教科文卫工作部门的联系,对涉及教科文卫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报告。
7、加强同教科文卫界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8、加强同上级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9、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有关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制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所属相关职能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联系,检查其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执行情况。
2、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正确行使对各类行政、司法案件的监督权;
3、负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联系部门工作报告或主任会议听取联系部门工作汇报等进行必要的专题调研,并草拟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
4、对“一府两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5、组织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及“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6、了解和掌握全县法制工作情况,督促依法治县和普法工作的开展;
7、对公、检、法、司、民等部门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8、接待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办理信访事项。
9、协助配合上级人大做好各项检查和调研工作。
10、办理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负责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 
3、负责对县人大代表联系和业务指导。 
4、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5、承办对全县贯彻实施《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情况检查监督的具体工作。 
6、定期提出我县的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等活动的安排方案。 
7、组织交办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按时答复代表,并负责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归档工作。 
8、负责与省内外的县级人大的有关代表联络业务工作。 
9、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经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议县政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财政预算草案及其部分变更方案,并向县
人民政府提出审查意见,结合县人民政府反馈采纳审查意见的情况,向主任会议提出对
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2、定期检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针对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如认为有必要,建议主任会议提出专项审议。
3、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财经方面的议题,听取政府经济工作情况的汇报,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向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4、认真检查财经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的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
5、加强与县人民政府财经部门的联系,参加其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会议,掌握实际情况。
6、按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有关规定,做好预算草案编制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工作,并向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7、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监督力度,对预算外资金收支进度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主任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8、对乡(镇)人大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中有关财经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
9、热情接待与财经工作委员会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重大问题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做到件件有答复。
10、拟订本工作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积极探索财经工作监督的新路子,将监督落到实处。

11、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科主要工作职责
 
1、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2、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
3、承办和催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整理信访信息,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服务。
5、联系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的信访工作。
6、对承办单位之间责任不明、相互推诿的案件进行协调。
7、不定期对转办案件进行抽查回访,了解案件办理情况。
8、处理、催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控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提请常委会议讨论。
9、完成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老干部科主要职责
 

1、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老干部工作议题的准备和落实。
2、负责与县委老干部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有关老干部方面的工作联系。
3、掌握老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

4、督促落实老干部的各项政治和生活待遇。
5、组织、引导老干部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业余文化生活。
6、负责组织老干
部参加县内外视察、考察、学习等活动。
7、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
8、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